我家于4月1日取拆修公司签定合约,定于7月30日交房。但拖沓至今仍未交房验收,还有电子锁,床垫,我还有4400的尾款未结。我不想等了,我可能用4400本人处置未拆修公司未处置完毕的事宜吗。
我这是一棟 21层的室第楼,一层有三户,我是最頂层,楼层是挑高6米,所以最顶层的三戶都正在本人二层的扩建,只是大师扩建時後都扩建本人对应的部门有一戶扩建多了,盖住我要扩建出去的走道,可是按照既定成俗的約定和我不异的都是对应住户利用,涉及敲除后进入目前对方的室第内,目前对方室第是不住人的,正正在掛牌卖房,我本人和物业也德律风多次联系对方拒絕沟通,我间接敲除後把我对应的空间拿过來同時補上墙,面積大約 2-3平米,春秋52岁,公司出劳动终止合同,曾经签字,工做12年,全年无休,前7年未买社保!


